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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兩天我跟媽媽說,從下個月起,我不會再給你家用,但會自行負責日常生活的所有花費。我長大了,是時候要學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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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兩天我跟媽媽說,從下個月起,我不會再給你家用,但會自行負責日常生活的所有花費。我長大了,是時候要學習理財,更何況,我想趁年輕為未來多儲幾個錢。

先別急着罵我不孝和自私,屈指一算,我給媽媽的家用應該不比一般打工仔少:升上大學後,我每月準時把全部高額傷殘津貼、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、學資處的學習開支助學金與車船津貼、關愛基金為就讀專上課程,有特殊教育需要及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的學習開支助學金,連同兼職薪水和獎學金的一半都交予媽媽。媽媽則繼續負責我膳食、交通與衫褲鞋襪等必要支出。除了讀書上課需用的手提電腦外,其他奢侈品、娛樂和零食,基本上全由我自己付費。

為了陪我上學放學,媽媽無法全職工作,一星期大概只有四天可以上班。說實話。在提出這個要求的之前與之後,我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太過份。明知道我是家中的半個經濟支柱,我卻狠心地取回媽媽本已有限的收入。慶幸媽媽十分體諒,也絕對支持我的決定,還跟我抱歉說這些年實在花掉我太多錢。

說我不擔心是假的,尤其在開學以後,媽媽不能再每天工作賺錢。可是媽媽說她應付得來,叫我放心,還推卻了九月以後我重新給她部份家用的打算,若真的不夠錢才問我取。

我暸解媽媽的個性,就算經濟再拮据,她也肯定不會主動向我要錢的。明天便要開始新生活了,但願我的任性不會讓媽媽的生活太難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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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追趕趕、尋尋覓覓,到頭來我才醒悟,用缺翼的姿態降落到人世間,原來是這麽一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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